一、本学会成立于1992年3月,全称为延边气象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州气象科学技术及相关领域的 单位和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公益性、学术性、科普性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气象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现有会员139人,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延边州气象局,延边州科学技术协会和登记管理机关延边州民政局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办事机构挂靠在延边州气象台,并接受其领导。
二、本会宗旨是: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动员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气象科学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促进气象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气象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气象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的有机结合;反映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维护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探索和掌握气候规律,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气象科技工作者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三、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气象科学发展,推动自主创新。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弘扬科学精神,捍卫科学尊严,遵守科学道德,普及气象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技术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三)组织会员和气象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为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与气象有关的决策咨询、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四)举办气象科技展览,推进气象科技成果转化。
(五)在延边州气象局,延边州科学技术协会授权下,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职能,承担气象及相关专业资格认证,面向社会(会员)开展气象科技及相关专业的技术培训及技术职务(称)资格的评审和科技标准的制定等。
(六)开展青少年气象科技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
(七)举办符合延边气象学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发挥学会在气象行业内外的纽带作用。
(八)开展气象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行业的科学技术团体。促进科学工作者的友好交往,促进气象合作交流。
(九)在延边州气象局,延边州科学技术协会授权下,举荐人才。提倡并鼓励会员和广大气象科技工作者遵守科学道德,发扬协作精神,推动精神文明建设。
(十)编辑、出版、发行气象科技文献、气象学术刊物、气象科普刊物及其相关音像制品。
(十一)开展为气象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各项活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创造有利于科技工作者发挥才智的社会氛围。
(十二)加强学会办事机构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使其适应工作的需要和学会的发展。
四、学会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延龙路905号 邮编:133000
五、学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董鹤松 15567658900